你知道企业失信有哪些后果吗?失信记录会让企业处处受限!
企业失信记录主要包括行政处罚信息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和其他信息。行政处罚信息分为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,严重失信行为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包括企业逾期未年报、未公示有关企业信息、公示信息弄虚作假等。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则更为严重,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,并且一旦列入,需要满5年且无相关违法行为才能移出。企业失信后,将受到政府部门的联合惩戒,企业信誉受损,贷款无门,经营举步维艰。
所以,企业一定要注重信用建设,避免失信行为的发生。只有这样,才能赢得社会的信任和尊重。
信用信息修复≠征信修复,切记,谨慎!|||近期,有很多朋友及网友咨询到,听说征信可以修复了,只需要付费***元,就可以代为办理,是真的吗?
经过查证,上述征信修复没有法律法规依据,应谨慎再谨慎,防止被骗钱财,雪上加霜。
早在2023年1月13日,我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58号令公布了《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(试行)》,该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。
即自2023年5月1日起,针对信用主体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,在纠正失信行为、履行相关义务后,向认定失 信行为的单位(以下简称“认定单位”)或者归集失信信息的信用平台网站的运行机构(以下简称“归集机构”)提出申请,由 认定单位或者归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,移除或终止公示失信信息的活动。
通俗的得讲,上述规定是对于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修复,信用信息修复的方式包括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、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和修复其他失信信息。
但失信修复绝不等同于征信修复。
重点来了:根据《征信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如果有信用卡或贷款逾期、未履行担保责任等情形,就会产生征信不良信息记录。《条例》第十六条规定,”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,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;超过5年的,应当予以删除”。《条例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”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、保存、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、遗漏的,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,要求更正”。
征信异议实质是”纠错”,即对于错误或遗漏的信息数据进行更正或补充,而不是发生”失信行为”之后的”信用修复”,征信领域不存在”征信修复”一说。
所以呢,不要轻易听信市场上可以“修复征信”一说,无论是过去,现在还是5月1日之日,征信都不存在可以修复的说法。
因此,大家还是要珍惜自己的征信。万一发生征信不良记录,尽快履行完毕,早日度过“5年期”,重新开始。